园林工程
园林与庭院的区分这天博样才是园林啊!
天博等,都已经成为世界文化遗产。这些宝贵的遗产,不仅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优秀代表,而且成为当今人们追求优美生活环境的样板,被推崇、模仿、参照。
但是,由于传统概念与现代生活之间的差距,在继承和发展中,对“园林”“庭院”的理解往往混淆,在辨识时发生困难,因此,有必要对此作一讨论,以便统一专业术语与一般生活在语义上的通识,更好地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的精粹。
从训诂的角度看,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是世界上最早的字典之一,它对“园”的解释是:“种果为园’”。
更早一些的西汉时期的《毛诗》这样解释:“园’,所以种树木也”(《毛诗·齐风·将仲子传》。
而时隔千年后的清代嘉庆年间,张金吾撰集《广释名》(训诂类书)解释:“樊圃谓之园’”。
从造园实践看,中国古人称“园”的名词很多,有林、苑、宫、台、囿、圃等,它们的出处可以从三千多年前殷墟甲骨文中找到。这些名词,延至今日,虽然词义不完全一样,但基本上都是作为游憩娱乐的境域,都有“景观”的内在含义(景观一词是现代专业术语),而且这些名词反应了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基本特征。
童寯在《江南园林志》中说:“楚灵王之章华台、吴王夫差之姑苏台、周文王之灵台之名,开后世苑囿之渐。非用以观象,而用以宴乐。”春秋战国时期吴王建造了大量花园,如夏驾湖、长洲苑、华林苑、梧桐园、鹿台、吴宫后苑、虎丘离宫、姑苏台、馆娃宫等苑囿,均有历史记载,至今仍有遗址可寻。
从“囿”到“园”的发展,是一个很有趣的演变过程。历史上,一般都将苑囿归入皇家园林,而把“園”归入文人士大夫和官僚富商的私家园林。童嶲在《江南园林志》中写道:園(园)之布局,虽变幻无尽,而其最简单需要,实全含于“園”字之内。今将“園”字图解之:“口”者围墙也。“土”者形似屋宇平面,可代表亭榭。“口”字居中为池。“衣”在前似石似树。
古老的汉字多么奇妙!构筑园林的四大要素山、水、建筑、花木,都蕴涵在一个字中。这个“園”字,我们可以从众多的私家园林中找到诠释。
先看看中国传统的神话故事。中国古代神话中的神仙三岛,是古人梦想天堂;在天上,具有无上权力的玉皇大帝和他的大臣所居住的天宫,飞檐翘角的殿阁亭楼四周,处处是“夭夭灼灼花盈树,颗颗株株果压枝”;“树下奇葩并异卉,四时不谢色齐齐”,好一派美妙风光!
读过《红楼梦》的都知道,大观园里曲径通幽,“怡红快绿”(《红楼梦》第17天博、18回,宝玉题怡红院匾“怡红快绿”),水秀山明,楼隐环窗,天上人间诸景备,世外桃源万物新。谚语中的“上有天堂,下有苏杭”,造园的最高境界“虽由人作,宛自天开”,等等,都是把园林比喻为人间的仙境,《红楼梦》对园林的描写已经达到至臻完美的程度。
再如《圣经》里的天国乐园“伊甸园”,被誉为最美的花园。在西方,不少民族语言中的“天堂”一词,往往就是由花园演化来的。如英语中的“Paradise”(天堂),便是来自于希腊文的“Paradisos”,而古希腊的这个词汇又是从波斯语的“Pairidaeza”借来的,究其原意,便是“豪华的花园”或“美丽的花园”。可见,古代园林的“园”与古代文化史有着一脉相承的联系,古人心目中的“园林·天堂”是最美的极乐世界。
由此可见,园林,在中国古籍里根据不同的性质也称作园、囿、苑、园亭、庭园、园池、山池、池馆、别业天博、山庄等,美英各国则称之为Garden、Park、LandscapeGarden.它们的性质、规模虽不完全一样,但都具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在一定地段范围内,利用并改造天然山水地貌或者人为地开辟山水地貌、结合植物的栽植和建筑的布置,从而构成一个供人们观赏、游憩、居住的环境。
重点说“庭”。《说文解字》解释:“廷,朝中也。”本意为朝廷,是君主受朝问政的地方。在《辞源》中的解释如下,“庭”:①堂前之地;②庭堂;③朝廷,通“廷”;④挺伸,笔直。南宋王应麟编撰的《玉海》称庭为:“堂下至门,谓之庭。”南朝顾野王编撰的《玉篇》称:“庭,堂阶前也。”
把“庭”拆分开来看,“广”为屋,代表单坡屋顶。廷,《康熙字典》释文“停也,人所集之处”。广字与廷字的结合,说明建筑屋宇朝庭院一边敞开。所以古代对“庭”而言,也可具有室内外的双重含义。
这里,我们可以得出两点结论:首先,“庭院”狭义上是由围合要素限定的较为封闭的室外空间(庭院空间),广义上则包含庭院建筑及其围合的空间;其次,庭院空间具有室内外双重含义,而且是作为建筑物整体的一部分存在。不言而喻,庭院是一个较小而简的空间。
刘敦桢先生论述苏州古典园林时,将园林分为大中小型,1-2亩为小型园林,3亩以上为中型园林,10亩以上为大型园林。
小型园林,多半位于住宅的东侧或西侧,其布局皆环绕着书房或客厅布置湖石、花木,缀以走廊、亭榭,规模虽小,却曲折有致。
中型园林,大都位于住宅的东侧或西侧,其结构每以水池为主体,再点缀山石、亭榭、走廊,园内有多个空间组合,形成曲折幽深、逶迤多变的景色。
大型园林,多半位于住宅之后,因地制宜,讲究空间布局,注重山池、建筑与花木的组合,构造出多样的景观。刘敦桢把一般在客厅或书房的前院布置花木、湖石、水池,面积不大,无复杂的游览路线的空间,称之为“庭院”。
因此,他在20世纪50年代所做的苏州古典园林调查,就是按照这个理论来划分的,统计出当时苏州城区存有古典园林、庭院181处(包括完整、半废),其中园林91处,庭院90处。
夏昌世先生在《园林述要》中根据我国园林的规模大小、性质及内容布局等将园林分为庭园、庭院、苑囿和风景区四个类型。庭院是最小的单元,基本处于屋宇范围内,不具独立性,而与房舍结合成为一整体,或为园中景区过渡及书斋院落。
从文献叙述及实物所见,园林与庭院的共性在于,他们都与山水、建筑、花木有密切联系,大都附于住宅,与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成为重要组成部分,共同构成可观、可游、可憩、可居的人居环境。园林属于造园学的范畴,重点在于建筑布局与规划,以及其中的叠山、理水、植物、小品、铺装、等造园要素的组成。
两者的差别在“园”与“院”。虽然一般来讲园比院大,但是以规模的大小来区分园与院显然有失偏颇。
以实例为证,拙政园占地60余亩,园中包含了多个庭院,其中,枇杷园、海棠春坞、听雨轩三个相对独立又互通的小院,构成园中院;松风水阁、小飞虹、小沧浪,合围构成景观独特的水院;玉兰堂则是由云墙合围、另有门廊相通的院落,这些庭院虽然形式不同,都是典型的庭院构造,而且它们的占地面积比有些小型园林还大,如苏州古典园林中小园之极“残粒园”,花园仅140平方米,但构园要素齐全。
因此,从专业角度讲,庭院的特点,可概括为:被建筑物前后、左右或四合包围的场地,是建筑学中的一种空间形态。与园林的可观、可游、可憩相比,庭院与建筑的关系更为密切。
在造园学范畴里,一般把建筑单面而向的外部空间称之为庭院。在这类空间中,庭院间点缀适当的花木山石,终究还不足已成为独立、完整的园林景观,因此,没有完整的园林景观意义的庭院,即使规模庞大,也不能成为园林。概括说,园林可以独立于住宅而存在,具有完整的体系;庭院是住宅的外延和附属部分,功能有限。(2)模糊性
季羡林先生曾指出,模糊性是中国式思维的主要形式。中国园林由于多构有建筑,形成各种空间组合,园林与庭院的关系往往是“模糊”的,而且在叙述时也可能把园林与庭院混为一谈,特别是庭院与小型园林之间,界限更为模糊。
就庭院而言,它兼具“内”与“外”的特点:庭院的内向性使其具有了室内空间的性质,不同于园林所具有的无限弥散的外部空间;开敞性又使室内空间兼具外部空间的特征,这一独特的空间构成方式天博,把看似相对的“内”与“外”空间集于一体。(3)内向性
庭院空间是一种“内向封闭,外向开敞”的空间,在庭院中,周围所围绕的作为实体的存在,产生空间的张力,使居于室内的人在感情和心理上与外部环境产生更为亲近和信任的关系。
中国古代的园林和庭院空间从一开始就注意到了大地、自然、与人事相融合的规律,庭院与外部环境结合得更加紧密,内向性更为明确。例如:拙政园的枇杷园、海棠春坞、听雨轩庭院,都是围绕建筑主题构思庭院布置,构成自然贴切的景观,用材不多,却意境成趣。四、庭院的发展
在中国整个建筑史、园林史中,庭院一直是重复出现的重要题目。庭院空间与其他建筑空间形态一样,是人与自然互动的结果,由人类在生存活动中营造出来,历经了漫长的岁月。尽管时代有更替、社会有变革、建筑流派在不断斗争中新陈代谢,但庭院自诞生以来,始终没有在历史的发展中消亡,而是牢牢地与时代的主流建筑、园林风格相结合,发展为今天多姿多彩的庭院形态,成为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而得以永生。
传统的影响非常重要。中国传统庭院的形成,受到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两个方面的影响,首先是自然环境,传统观念中的风水观念也很重要。风水把人看着自然的一部分,认为人和自然处于同一个有机整体。风水思想的基本原则是主张人与自然和谐,要求人类居住的建筑空间与自然环境相互协调,因而,庭院空间的产生正是儒家思想和风水观念的最忠实的体现。其次,是社会环境。社会环境指的是社会制度、经济结构、宗教礼法、风俗习惯等人为因素。我国封建社会奉行严格的等级制度,表现在国家机构上是上下级严格划分,表现在家庭结构方面则是男尊女卑、长尊幼卑、嫡尊庶卑,体现在建筑规模上的主要是形制和结构,表现在庭院空间布局上多为对称式。
考察传统庭院,既要考虑自然、社会环境因素,也要考虑以儒家学派为代表的处世哲学思想,以民居为例,民居讲究儒家的伦常关系,追求家庭的天伦之乐,因此,此多为庭院式布局天博,住宅空间以内向空间为主,有较强的内外分割性,这也符合封建社会女子深居简出的习惯。同时,庭院体系可以通过串联以及串联后的并联方式不断扩建,以适应封建大家庭由于人口繁衍而引起的扩展住宅的要求。
传统庭院的空间布局形式,从最早的自然洞穴到棚子,有圆形穴地群落过度到方形公屋。多样化的地理气候、环境和多民族的生活习俗决定了中国庭院建筑的样式选择,出现了以四合院与天井院两种模式为代表的建筑雏形。在北方,从出土的西安半坡遗址中可以看到在新石器时期已经有穴居开始上升至地面成为半穴居居所,并以南北方向为轴线,用房屋围成院落的布局,庭院已经开始有所迹象。在南方多雨潮湿,建筑多用竹木材料,出现了“干栏式”木结构建筑。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就是这种建筑的典型例子。南北的住宅形式的差异早在开始就已经形成了。
回溯历史,我们会发现在水平方向上围合,在垂直方向上打开,是形成传统庭院空间的两种最基本的机制。所谓围合,指人类作为大地上的存在者,占有空间是其存在本性和本能,人们通过围护、遮蔽而创造了有顶部的室内空间,同样也通过围合在大地上占据露天的开敞空间,形成了庭院。原始社会的穴居向地面过渡时,我们从半坡遗址的复原图已经看到了在遮蔽时,顶部留孔洞作为排烟和采光用,孔洞慢慢发展为天窗,又渐渐演变为庭院,现存的住宅天井就是在垂直向度上打开的有力佐证。
现代人可以看到的传统住宅和庭院,大多是明清时代的遗存。明清两代时期合院式院落已经形成了主要的空间布局模式。这种模式在地域、气候、等级制度、自然环境等因素影响下,各地的庭院空间布局有呈现出不同的变化。在四合院的基础上又有二合院、三合院。庭院的群体组合上有串联、并联、串并联或是自有组合的方式。庭院这种空间布局又呈现出了丰富的多样性和差异性。以苏州遗存的传统庭院最多,20世纪50年代第一次苏州园林调查时,当时有传统庭院90处;1982年第二次园林普查有传统庭院54处;2007年第三次园林普查有传统庭院20处。这些传统庭院与古典园林都是苏州宝贵的文化遗产。
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城市形态也发生了重大变革,人口向城市大规模聚集,城市的迅速膨胀打破了传统的家庭结构和居住环境格局。作为居住环境重要组成部分的庭院空间逐渐从人们的生活中消失了。但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文化娱乐需求的日益增长天博,人们已不满足于钢筋混凝土的居住环境,又重新意识到了庭院空间的重要性,因此,现代居住庭院的建设开始如雨后春笋般的出现。现在的住宅庭院主要包括住宅小区庭院、住区底层庭院、住宅阳台花园和住宅屋顶花园,以及住宅的最高形式别墅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