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工程
天博杭州园林(300649):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天博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2,416,60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7,944,996.54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股天博、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本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2,416,6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天博,【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天博,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天博天博,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5日。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本次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2.《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